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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迷思最後的兩個例子:

使用資訊科技就是創業

非正式統計持這個觀念的朋友都頗兩極化。有些人一聽到IT便嗤之以鼻,而我相信這個反應是香港獨有的。無他,許多人認為IT只會叫人花錢而不會賺錢,有違香港的核心價值嘛!其實對著這些人也不需要多講什麼,用行動證明給他們看就是了,反正講多無謂,這也是香港長期在創新產業領域不斷被鄰近地區拋離甚至乎追過的原因之一。一日香港普遍的人不改變這觀念,一日香港都只能繼續食老本,靠金融、靠地產、靠炒賣!

而另一個極端就認為在今天的社會,賣什麼都要IT啦,即使賣魚蛋粉也應該有個Facebook 專頁,有個簡單的網頁。當然這一定是對的,但這些傳統行業要突圍而出,難度真的只靠這些專頁網頁嗎?唯一講得通的,就是創業者能夠透過專頁網頁,把自己的業務與其他競爭對手分別出來,而對手也不能在短時間內複製,形成市場上的先驅領導地位,即使這優勢最終能不能賺大錢仍是未知之數,但總算是一個創新。

最終公司成功在 NASDAQ 上市就是創業

講到尾,香港,又或者其實是全世界,都是一個成敗論英雄的地方。而成與敗,錢,就永遠都是王道。成功上市當然並非要把創新意念透過公開集資,推廣到更多的地區,或把創意產品、服務優化成為更能夠幫助別人的原因,而是證明公司創辦人今天已經成為億萬富翁、他已經「成功了」而已。然而不知有多少的創新公司,其創意無限,但未能去到上市的規模,又或者創辦人根本不想把公司上市。難道這些創辦人就不是創業者嗎?因為我們時常認為下下要上市方能稱之為成功創業,倒頭來便嚇怕了大家的創意,而大家結果不敢去做夢,繼續做一份穩穩陣陣的工作吧了,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對我來說,能夠把創意轉化為事業,能出到自己份糧,不用身邊的家人擔心,能把事業持續營運,已經很值得欽佩的了!

lapchau

2015/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