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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講過,創意來自忿怒,是來自對現況不滿而引發的一股力量。所以什麼是創業者 (我不喜歡用創業「家」,因為這辭彙予人一種年賺數十億暴發戶的感覺)?不單單是辭工出來自己做老闆那麼簡單,也不只是單單有創意,而是希望改變現況、改變遊戲規則的一群傻佬傻婆。所以話,單單只是成立一個創科局,又是否真的能夠推動本地創新、創意產業的發展?本質上創業就是要和你政府對著幹,如閣下沒有這種胸襟去面對創新帶來的顛覆,甚至對政府帶來短暫性的麻煩,最終這個局也只是「多嚿魚」!

寫作《造反》一書,對作者倒算是一個覺醒的過程。她是資深傳媒人,又是知名學府的教授,所謂德高望重,要她紆尊降貴走訪不名經傳、在社會被邊緣化的組織、群體,或許初時都有她自己的議程,但過程之中便開始發現一直以來就連她自己也不察覺到穿的傲慢。同樣以訪問的形式,了解不同的群體怎樣搜尋自己的身份,例如患有精神病、有跨性別的,也有自閉的。他們並沒有戲劇性地賺得社會上的認同,但他們懂得欣賞自己,在夾縫之中求生存,快樂地生活。反觀如果要是他們硬要得到社會的認同,那便再一次落入被「收偏」的圈套裡了。

這引發另外一連串的問題,就如許多的創新公司一樣,初初推出產品市場廣受歡迎,皆因其獨特的價值命題 (value proposition)。然而要得到廣泛的認同,便得投入資源,於是要引入資金,甚至上市。亦因為要為投資人帶來豐厚的回報,創辦人便要放棄初衷去迎合市場,甚至要與最大的建制 — 政府去合作,結果由最初的「造反」變成最後的「維穩」一份子。例如書中提及的獨立音樂人、獨立電影創作人、工藝手作人,有幸的是他們生長於北美,因為人口多,即使是少眾的市場,也能夠有可觀的收入。然而要把例子搬回香港這地方,似乎就不能常常把「脫俗」掛在口邊了,因為可能就連維生的本錢也沒有呢!

最後作者把「佔領」與「創業」拉上了關係。的而且確,創業有如傳教一般,要把別人從原來的生活方式拉過來,去用自己的新產品,實在談何容易?而「創業」又往往要面對於兩難的困局。面對堅持創意、顛覆建制,和迎合大眾,為求達到壟斷尋租 (rent seeking) 之間作出選擇,如果是創業者又可以怎樣判斷?還是有第三條路?又或者,大家理解的創業,純粹只不過是自己開檔做生意、純粹想發達吧了。什麼「造反」不「造反」,根本和我無關!對嗎?

lapchau

※ 載自睇書挑機

2016/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