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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過一本書,名為 Storytelling ─ Branding in Practice。它是一本商學的書,不過不是從商或不是讀商科的也適合看的。

一直以來我都不喜歡看故事書,尤其當到了中學,老師似乎要增加難度,偏偏喜歡要學生看一些厚疊疊的小說。直至到加拿大留學。初時我還未能讀正式的課程,強制性要我先讀四個月純英文。但那時我初次接觸一種名為「短篇故事」(short story) 的東西─原來那是加拿大文學的特產,不長也不短,長度恰到好處。然而老師的一番說話,到今天的我還記憶猶新。她說 (意譯):故事的最基本原素,就是「衝突」(conflict) ─ 可能是外在的 (external),又或是內心的 (internal)。要是公主遇上王子,從此愉快地生活下去,那根本用不著寫一個故事。要「有戲做」,便要有一個惡毒的人物,去推波助瀾,務求令童話不容易那麼實現。

就是這句話,令我對故事、小說,甚至文學有了新的看法。真的,我不再怕,反而很有興趣 (取高分又是另一回事)。因我相信,每個故事,都是直接或間接地讓我看到困難背後的出路。盡管不是所有的故事都有快樂的結局,但故事的「衝突」總教懂我人生的真相 ─ 我們不可能不會遇到挫折、困難。

我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我們會有錯失,我們遭遇過不幸。然而我們怎樣去「講」自己的故事,便決定了我們怎樣面對前路。就如一位哲學家講過:我們的命運,就是我們對際遇的看法。

我介紹的書教導讀者怎樣去講公司的故事 (公司也曾受挫折),以達致與顧客、員工、社會溝通的目的,以鞏固公司品牌的形象。我想,怎樣講是一回事,怎樣去真真正正說服自己焉知非福又是另一回事。公司或許有由上而下的指引,作員工或許要硬著頭皮去講自己不認同的故事。但我們個人的故事,就得由我們自己親自演繹了。講觸動人心的故事,難;要誠實面對自己的故事,更難!

lapchau

2016/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