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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上篇:

創業的十個「以為」、一
創業的十個「以為」、二
創業的十個「以為」、三

以為 4. 寫了一份商業計劃書,對方讚好、會跟進,初創企業便可以起飛

當年再讀書的時候「創業」在香港依然是極少學生的選擇,那時只有兩所大學有專門協助學生創業的部門,而我就讀的是其中一所,這亦都是我選擇入讀該校的原因之一。不過那時創業中心推動、協助學生的力度,實在遠迅於今時今日的情況。當年我寫了第一份商業計劃,遞交了;約一個月後中心安排我去見見他們的 director。見完了,他對計劃書作了高度的評價 (我把當年的 email 收藏了起來),但欣賞還欣賞,他建議我為平台作出若干若干修改,他便會推薦我公司參加科學園的什麼什麼計劃云云。

講真,如果真的按要求逐一修改系統,公司在沒有額外資金下不可能在合理的時間內 (起碼一年以上) 完成,加上那時剛剛接到新的訂單,所以根本無閒去修改什麼什麼。結果事情就這樣了了。後來我知道當天見面的director 已離開中心回老家,我的個案就再沒有人跟進了。

教訓:創業應該先找生意先,還是找支援 (資金又好,人際網絡又好) 先? 在香港,這始終是兩難。如果先找支援的話,要麼對方真金白銀已經把錢存到閣下的戶口,他任何的稱讚、褒獎,報以一個友善的微笑便算吧,不必太放在心上!

待續⋯⋯

lapchau

2017/12/19